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 ( 國發〔2013〕35號)、《河北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實施意見》 ( 冀政〔2014〕67號),加快推進我市養老服務業發展,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方針和發展目標
堅持以“政府引導、社會參與、市場運作、規范管理、專業服務、老人受益”為指導,以“農村養老抓基礎、居家養老抓服務、社區養老抓平臺、公辦機構抓改革、民辦機構抓扶持、服務組織抓規范”的工作思路,突出重點、整體推進。力爭到2020年,居家養老服務中心覆蓋所有城市社區和90%以上鄉鎮,農村互助幸福院基本實現全覆蓋,每千名老年人擁有養老床位35張以上,***建成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支撐,功能完善、規模適度、覆蓋城鄉的養老服務體系。
二、主要任務
(一)大力加強社區養老服務。落實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各地在制訂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時,必須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標準,分區分級規劃城市養老服務設施。新建居住區,要按照要求配套建設養老服務設施,列入土地出讓合同,與住宅同步規劃、同步建設,住建部門驗收合格后,交由民政部門負責管理使用。老城區和已建小區無養老服務設施或現有設施沒有達到規劃和建設指標要求的,要限期通過購置、置換、租賃等方式完成養老服務設施建設。按照市、縣(市、區)、街道、社區“四位一體”的要求建立為老服務工作體系,在市級建立社區為老便民服務中心,統籌指導區、街道、社區居家養老工作,在縣(市、區)建立指導中心,在街道建立服務中心,在社區建立服務站。鼓勵社會力量在社區建立“托老所”和醫養結合式的綜合型居家養老服務機構。統籌完成市區內托老所和綜合型居家養老服務機構建設的謀劃布局。
(二)大力扶持民辦養老機構。鼓勵個人舉辦家庭化、小型化的養老機構。鼓勵社會力量舉辦規?;?、連鎖化的養老機構。鼓勵民間資本對企業廠房、商業設施及其他可利用的社會資源進行整合和改造用于養老服務。鼓勵境外投資者以獨資、合資、合作等方式興辦養老服務機構。為社會力量舉辦養老機構提供便捷服務,逐步使社會力量成為養老服務供給主體。
(三)大力推動公辦養老機構改革。開展服務項目和設施安全標準化建設。加強公辦養老機構管理服務人員培訓力度,實行全員持證上崗。以省民政廳公辦養老服務機構***等級評定標準為依據,建立公辦機構考評機制,提升公辦機構硬件設施和管理服務水平。完全為農村五保等特困老年群體提供養老保障的公辦機構,按照事業單位管理模式運行;向社會養老開放的公辦機構,社會養老部分可以探索分部承包、委托運營等方式進行公辦民營。
(四)大力推進農村養老創新。加快農村養老服務設施建設,探索通過建設農村互助幸福院、中心城鎮養老機構、“手拉手”扶老護理工程、發放失能老人護理補貼等多種方式,為農村老年人提供不同形式、不同層次的養老服務。開展鄰里互助、志愿服務,幫助留守、失獨、經濟困難老年人解決生活困難。
(五)大力培育養老服務社會組織。成立保定市健康養老產業發展促進會,開展行業標準制定、服務質量評估及專業職稱評定等工作。加大政府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的力度,發揮社會組織在養老護理員培訓、專業社工等為老服務領域的作用。培育發展為老服務公益慈善組織,打造具有保定特色的慈善品牌。加強基層老年協會建設,支持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開展養老互助服務。
(六)大力發展養老產業園區。依托高新技術開發區、工業園區,建設集老年產品研發、生產、物流配送、展覽展銷等一體化的養老服務產業園區,扶持龍頭企業和知名品牌,引導老年用品生產企業和服務企業集中連片發展。承接北京功能轉移,在涿州市、高碑店市、安新縣、淶水縣、易縣、淶源縣等縣市建設一批高標準的休閑養老服務項目。以12349網絡信息服務平臺加盟企業為骨干,完善信譽監督考核機制,深入推動平臺的實體化服務,培育養老服務產業集群。
三、政策保障
(一)保障養老服務設施用地。國土部門要將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用地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專門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復護理、托管等服務的房屋和場地設施占用土地,土地用途應確定為醫衛慈善用地。對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養老服務設施用地可采取劃撥方式供地。企事業單位、個人對現有空閑廠房、學校、社區用房等進行改造和利用,興辦養老服務機構,經規劃批準臨時改變建筑使用功能從事非營利性養老服務的,土地使用性質也可暫不作變更。對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利用存量建設用地從事養老設施建設,涉及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租賃)或轉讓的,在原土地用途符合規劃的前提下,可不改變土地用途,允許補繳土地出讓金(租金),辦理協議出讓或租賃手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可依法使用本集體所有土地,為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興辦非營利性養老服務設施。民間資本舉辦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與政府舉辦的養老機構可以依法使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
(二)落實稅費優惠政策。落實支持養老服務業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對養老機構提供的養護服務免征營業稅;對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自用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對符合條件的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按規定免征企業所得稅。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向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的捐贈,符合相關規定的,準予在計算其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稅法規定比例扣除。對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要免征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對營利性養老機構要減半征收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對養老機構提供養老服務也要適當減免行政事業性收費。養老機構用電、用水、用氣、取暖等日常生活消費,按居民生活類價格執行。境內外資本舉辦養老服務機構享有同等的稅收優惠政策。
(三)強化補貼支持政策。要加快建立養老服務評估機制,建立健全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補貼制度。推進民辦公助,通過補助投資、貸款貼息、運營補貼、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社會力量舉辦養老服務機構,開展養老服務。制定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養老服務的具體政策措施。各級福利彩票公益金,要將50%以上的資金用于支持發展養老服務業,根據老年人口的增加逐步增加投入。按照《河北省民政廳河北省財政廳關于對養老服務機構實行獎補的意見(試行)》(冀民〔2012〕81號)規定,對符合條件的養老服務機構給予建設和運營補貼。
(四)推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相結合。推動醫療衛生資源進入養老服務機構、社區和居民家庭。養老服務機構可依法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設置內設醫療機構,衛生部門要優先受理、優先審核;符合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條件的,要納入定點醫療機構范圍。完善社區衛生服務,建立老年人健康檔案,提供家庭醫生式服務。鼓勵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醫療機構與社區托老所、養老機構加強合作,簽訂醫療服務合作協議。加快護理型養老服務機構建設,保障失能、失智等老年人機構養老服務需求。完善醫保報銷制度,解決老年人異地就醫結算問題。
(五)積極開展養老護理員培訓和鑒定工作。加快養老護理員培訓基地建設。開展養老服務從業人員職業培訓和職業技能考核鑒定,對符合條件的參加養老護理職業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的從業人員按規定給予相應補貼;該考核鑒定證書與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頒發的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技能等級證書相銜接,公辦養老機構持有證書人員享受與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相同的工資待遇。對在養老服務機構就業的專業技術人員,執行與醫療機構相同的執業資格、注冊考核政策。
(六)鼓勵各類人員到為老服務領域創業。將為老服務納入全市家庭服務企業就業創業整體部署,享受同等優惠政策。在吸納人員,鼓勵自主創業等方面享受《保定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發展家庭服務業的實施意見》(保市政辦〔2014〕17號)規定的各項優惠政策和待遇。
四、組織***
(一)健全工作機制。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市長任組長,有關部門分管負責同志任成員的市發展養老服務業工作***小組,加強政策協調,定期分析問題,研究推進措施。各地要將養老服務業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及城市(鎮)總體規劃,制訂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專項規劃和養老服務產業發展規劃,納入政府重要議事日程和目標管理,明確和落實目標任務。
(二)明確部門職責。民政部門要履行監督管理、行業規范、業務指導職責。發改部門要將養老服務業發展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規劃部門要加強對養老設施的規劃。財政部門要對養老服務業發展給予更多財力保障。住建部門要加強新建小區社區養老服務中心移交情況的監督,在收到民政部門出具的開發商移交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證明后發放房屋竣工驗收證書。國土部門要對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用地統籌規劃、分年安排,及時下達年度用地計劃。商務部門要把養老服務業作為加快發展服務業的重要內容統籌推進。老齡工作機構要綜合協調,加強督促指導。教育、公安、衛生、人社、稅務、工商、食藥監等部門要各司其職,年內按各自職責出臺具體支持養老服務業發展政策。
(三)建立科學評估督導機制。建立養老服務工作質量第三方評估機制,適時對工作進行監督和評估。各地要加強對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工作的督促檢查,確保市政府和相關部門制定的優惠政策落實到位。發改部門、民政部門和老齡工作機構要加強對本意見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向市政府報告。